首页|董事长致辞|企业概况|工序介绍|产品应用及说明|产品展示|企业荣誉| 联系我们|招标信息      
 
抚顺炭素2022年度公路运输招标公告
浏览:9113次    时间:2021年12月13日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拟对2022年度公路运输公开招标,诚迎信誉良好、业绩突出,具有一定实力的物流公司。现将具体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产品国内公路运输。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拟投标的所有物流公司分三次报价和商务洽谈,以最低报价选择物流公司作为预中标单位。
  
  三、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12时前。
  
  (二)招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10时(暂定)。
  
  (三)招标地点:抚顺炭素二楼会议室。
  
  四、内容及要求:
  
  招标货运名称:石墨制品(成品、半成品)及附属产品。
  
  五、报名方式:
  
  (一)投标人请于2021年12月17日12时前到抚顺炭素国贸综合部报到,报到时提供投标方的相关资质原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
  
  (二)此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不收取资料费,投标保证金需在招标会当日10:00时前缴纳完毕,未中标物流公司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招标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目前与我公司合作的物流公司,因已缴纳履约保证金,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条件
  
  (一)拟投标的所有物流运输公司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在有效期内。
  
  (二)持诚意投标的物流运输公司须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可开具税率为9%的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招标原则:
  
  (一)确定中标的物流运输公司,必须保证及时派车和车辆及时到位,满足抚顺炭素产品安全、及时运输的需求。
  
  (二)承运方必须遵守托运方相关制度、规定和合理的安排及要求。
  
  (三)招标价格含汽车运输、货物保险等相关费用。
  
  (四)签订合同前,中标承运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托运方缴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1万元),其中新单位中标以现金或六个月以内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原合作的物流公司中标以未支付运费抵押,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最后一次运输费用结算时退还。
  
  (五)承运方将托运方货物运到托运方指定地点,经托运方或货主验收确认无误后,凭运输专用发票和回执单到托运方进行结算,当月运费,次月挂账,第三月由托运方以承兑汇票方式向承运方付款(也可在招标时商议)。
  
  (六)承运方必须提供门到门的运输服务(从公司仓库到达客户指定仓库)。并提供货物签收服务(将托运人交付的单证转交收货人,并将收货人签字、盖章后的签收单原件带回,不可丢失)。
  
  八、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7日前。
  
  九、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二)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三)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投标人应将资质承诺书、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单分开装入档案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正本一套、副本一套,不退还)。
  
  (四)参加招标会议的投标人员,是法定代表人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出具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参加本次招标会的委托书。
  
  (五)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投标无效。
  
  (六)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七)中标人与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日内签订合同。
  
  (八)招标人不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九)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日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十)从开标到合同授予期间,任何投标人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务与招标方接触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影响招标方投标评估、比较或合同授予决策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的废除。
  
  十、其它说明:
  
  (一)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现金或银行电汇方式交与抚顺炭素财务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退还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抬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或自动放弃中标或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未按照标书内容要求制作,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盖投标方公章的标书作废标处理。
  
  十一、招标方信息
  
  单位名称: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和平路西段47号
  
  联 系 人:于国东、王云开
  
  联系电话:18642317557、18642317139
  
  邮    箱:272338113@qq.com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版权所有: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2002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与维护:世纪星网站 Designed:Efer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