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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焙烧炉中修耐火材料采购电子招标邀请函
浏览:1803次    时间:2024年9月6日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炭素)拟定于2024年9月11日进行抚顺炭素焙烧炉中修耐火材料招标。招标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焙烧炉中修耐火材料。
  
  二、指标要求
  
  (一)所供物资是由正规厂家生产制造的。
  
  (二)物资应符合招标人生产要求及条件。
  
  (三)所供物资质量执行耐火材料相关标准,并且不得低于国家及招标人所在地地方政府关于此物资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四)如质量有问题,按合同要求执行。
  
  (五)投标人对所交付的物资实行“三包”,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单证资料。
  
  (六)汽车运输,运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货物的生产经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四、交货地点
  
  汽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交货日期
  
  严格按照合同签订到货时间执行。
  
  六、招标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方式:电子招标。
  
  (二)投标办法及邮箱账号:将标书及报价单投送至下列邮箱,邮箱号fstscgzb@163.com。
  
  (三)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0时。
  
  (四)开标地点:抚顺炭素二楼会议室。
  
  (五)报名方式:响应招标的单位,请在2024年9月11日10时前将标书、报价单发送至邮箱,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七、标书费和中标保证金
  
  (一)此次电子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或资料费,收取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投标单位在抚顺炭素有往来账务的,经双方确认,可转为投标保证金。)
  
  (二)经过第二轮报价后综合排名最高的1—3家单位为预中标备选单位(有继续跟标意向的单位,正常吸纳),经最终报价后,选中的中标单位需向抚顺炭素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够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电汇的方式补足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三)不缴纳中标履约保证金的单位按照废标处理。
  
  (四)中标履约保证金必须以现金、银行电汇方式交到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中标单位在抚顺炭素有往来账务的,经双方确认,可转为中标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抚顺炭素已交过保证金的并未退回的,可以继续作为本次保证金)。银行账号为: 交通银行抚顺交望支行(214411673018010015596)。
  
  (五)中标单位的中标履约保证金自公布中标结果之日起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完成合同服务后无息退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人有串通投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中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中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或自动放弃中标或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八、投标办法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投标报价单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技术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或招标报价单在发出后,招标人在开标前可对招标文件或招标报价单进行修订、补充和二次投报,同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告诉招标人。
  
  (三)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报价单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报价单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投标人保密,招标人多轮议标最终选定中标方方式。
  
  (五)开标当日,投标人用于联系业务的电话或邮箱必须保证通畅;招标人发布报价信息后,投标人必须按照通知中要求的格式和时间报价。
  
  (六)投标文件和每轮的报价单必须发送至fstscgzb@163.com邮箱,以其他方式送达的报价单和投标文件无效。
  
  (七)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人的临时通知为准。
  
  九、付款方式
  
  预付合同金额30%货款,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60%提货,剩余货款作为质保金为期一年。具体付款方式视招标结果而定。
  
  十、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二)联系地址:抚顺市望花区和平路西段47号。
  
  邮政编码:113001。
  
  (三)联系人:许瑞珈。
  
  联系电话:15604937771。
  
  (四)抚顺炭素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642387003(公司法务部)
  


采购部
  
2024年9月4日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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